供暖季到来,室温冷、供暖管线漏水屋被淹怎么办?起诉供暖公司,什么情况获支持?近日,法院对两起与供暖相关的案件进行了宣判,为居民维权提供了一些参考和借鉴。
沈阳市和平区一业主曹女士在去年的采暖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儿。她所居住的小区的物业公司为翡翠物业公司,祥运供暖公司为该小区的供热单位。2015年12月13日晚,曹女士发现自家厨房棚顶漏水,向物业公司报修,原因未查明。2015年12月14日晚,曹女士家的厨房棚顶漏水开始严重,她再次向物业公司报修,物业工作人员告知曹女士为供暖管线漏水,将供暖阀关闭后不再漏水。
因漏水,曹女士家厨房棚顶部分开裂,橱柜箱体受潮变形,厨房照明灯及线路损坏,厨房中的米、面受损,同时厨房外部墙体壁纸受潮发霉变形,厨房外面棚顶受潮,需重新刮大白。曹女士将物业公司和供暖公司一起告上法庭,提供了照片证据,索赔总计13600元。
祥运供暖公司要求曹女士对于其漏水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,认为目前无法证实漏水与供暖公司具有关联关系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翡翠物业公司辩称,房屋受损原因是供暖设施漏水,受损位置属于房屋内部,不属于物业公司承担的维修范围。
一审法院认为,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原告的经济损失,是否是因为祥运供暖公司的侵权行为造成的。根据翡翠物业公司提供的维修值班表及与祥运供暖公司的通话记录,原告在2015年12月14日第二次报修后,翡翠物业公司通过电话向祥运供暖公司报修,同时在关闭供暖阀门后,原告家不再漏水,原告的损失是因为祥运供暖公司的供暖管线漏水造成的。
一审法院判决,由祥运供暖公司承担赔偿责任,原告损失酌定为5000元,翡翠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判决后,祥运供暖公司不服上诉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律师说法:热用户初步举证即可
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认为,有关供暖管线漏水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,热户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即可,第一时间向物业和供暖公司报修,防止损害扩大,拍下现场,通话录音。若供暖公司提出抗辩,认为不是供暖公司的责任,则需要由他们来举证,找专业人员检测,证明管线泄漏并非管道本身的原因,而是因为热用户的人为原因,比如再次装修、人为损坏等。